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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听到了房地产税的消息。

在财新峰会上,前财政部门的负责人楼继伟谈及房地产税说了两点:

一是房地产税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二是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

很多人就此解读“房产税立法已完成,落地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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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然而,按照财新的峰会稿件,楼继伟的原话是:房地产税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正式通过,交给国务院试点。

这段文字的完整表述如下:

楼继伟介绍,房地产税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正式通过,交给国务院试点。有些难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他称,房地产税最大的难点是税基确立。房地产税应该按照自由交易的房产价值,在此基础上打一定折扣比如八折,作为税基。但现实情况里,大量的房屋不是自由交易,因此,怎么确定税基是难题,这个问题也大致解决了。

一词之差,谬之千里。

那么,房产税还有多远?

短期(1-3年):全面推开的可能性极低。目前房地产首要任务是稳楼市、稳预期,绝不会在此时推出可能引发市场震荡的政策

中期:重启扩大试点是更现实的路径。可能会选择少数财政压力大、市场相对稳健的城市,进行新一轮的试点探索,为最终立法积累经验

长期:与整体财税改革同步推进。房产税的出台,必然与中央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构建等更深层次的改革联动,不可能单兵突进。

楼继伟的这次发声,是一次重要的“预期管理”。它既明确了房产税作为未来地方主力税种的长期目标,也坦诚地揭示了其在短期内面临的巨大现实阻力。

注意,“起草完成”与“立法通过”有着天壤之别。距离真正落地,还有非常非常遥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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