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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储能100人编辑

11月1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征求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新型储能日前申报每15分钟最大充电能力与充电价格,报价不分档位,限与火电机组最高限价一致,为370元/MWh全天报价相同

价格单位为:元/MW•h,报价最小单位为 10元/MW•h,报价周期为天。新型储能同时申报充放电爬坡速率、日最大充放电循环次数(未申报默认为 2)、单次最大充电量等信息,作为约束条件参与市场出清,相应的前置放电过程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新型储能电站申报的放电计划统筹安排。

提供调峰服务的新型储能调峰服务费用,每15分钟调峰服务费用计算方式为:某新型储能调峰服务费用=该新型储能实际充电电力×市场出清价格×0.25。

调峰服务费用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承担,新型储能原则上不在市场开展时段放电,不参与调峰服务费用分摊。

新能源分摊电量为新能源场站发电量减去配建储能充电促进自身消纳电量,火电分摊电量为发电负荷率在平均发电负荷率之上部分的发电量。

原文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电力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京津唐电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深入挖掘系统调节能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京津唐区域实际,对《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19年修订版)进行修订,在初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1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华北能源监管局。

联系方式:010-88072972

schbj@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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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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