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0万元。同时,林靖(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滨江分社主任)因信贷管理不审慎,被警告;吴家燕(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忠诚信用社主任)因信贷管理不审慎,被警告;龙明洋(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华信用社主任)因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26号

信贷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

罚款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2

林靖(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滨江分社主任)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27号

信贷管理不审慎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3

吴家燕(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忠诚信用社主任)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28号

信贷管理不审慎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4

龙明洋(时任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华信用社主任)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29号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