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我省全力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截至目前,已有超2.08万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湖北省门诊慢特病有37类,11类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报销,26类慢性病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患者病情符合标准的,在办理相应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后,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就医购药的费用可按政策规定报销。

同时,湖北省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患大病、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和普通门诊一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主要依托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来组织实施。我省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参保群众在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用药时,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报销限额在普通门诊的基础上,根据患病情况,增加一定报销额度。

来源:湖北医疗保障、随州医保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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