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4号

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罚款5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2

吴忠俊(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管理中心主任)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5号

贷款管理不审慎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3

杨光荣(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6号

贷款管理不审慎、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4

吴松华(时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台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7号

贷款管理不审慎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5

贾文[时任台江县联社综合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5〕38号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