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工作要求,经研究,自2025年11月20日24时起,停止实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已成功申领消费券的消费者,请在三天有效期内,前往参与活动的商家完成核销,逾期不予受理。

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家请于2025年12月15日24时前将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或修改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滨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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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i0543综合滨州市商务局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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