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集中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东营交警垦利区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兵团会战。

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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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是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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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覆盖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及重点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等通行密集区域,穿村过镇通行频次高的路口路段、农村集贸市场、村居出行集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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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五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记0分。

2、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0分。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记0分。

4、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记0分。

5、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每小时15公里),罚款50元,记0分。

6、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口头警告;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罚款50元,记0分;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记0分。

7、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人)的,罚款10元,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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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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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按规定佩戴头盔?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带头盔≠戴头盔≠戴好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大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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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垦利区大队

编辑丨张昕月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