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与部队职务军衔对应

一级,正国级,部队无。

二级,副国级,副总理、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上将。

三级,省部级:战区司令,上将。

四级,副省部级:战区副司令,中将。

五级,正厅级:集团军军长,少将,

六级,副厅级:集团军副军长,少将

七级,正处级:旅长,大校。

八级,副处级:副旅长,上校。

九级,正科级:营长,中校。

十级,副科级:副营长,少校。

十一级,科员:连长,上尉。

十二级,办事员:副连长,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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