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港路、北兴路部分路段

实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

限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自2025年11月25日起,对金湖县新港路、北兴路部分路段实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货车(悬挂黄牌)、拖拉机、农用机械、叉车等工程机械车辆。

二、限行时间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

三、限行路段

新港路(东阳路至园林路路段)、北兴路(园林路至华海路段)。

四、通行有关事项说明

限行路段,将设置交通标志和智能监控设施,请限行车辆自行选择路线绕行;违反本公告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11月25日起施行。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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