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5〕432号文件,文件标题为《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自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该文件针对自然水域范围、垂钓方式类别以及鱼获数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范。
该办法明确,在自然水域进行垂钓活动时,仅允许一人配备一竿、一线、一钩,禁止使用其他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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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每人每日垂钓所得的钓获物,若存在单尾以上情况,其总量不得超出一定标准。
每日每人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5千克,超出部分需即刻放归原水域。单尾钓获物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可予留存,若超过10千克,则应立即放回原水域。简而言之,每天每人钓鱼重量若超过10斤,超出的部分要放生;若钓获单尾重量达20斤及以上,同样需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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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资深钓鱼爱好者,我觉得相关办法中关于单钩的规定仍有待完善。应当更多地贴合实际情况,广泛听取钓鱼爱好者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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