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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被罚款20万元。时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杨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商业险部负责人雷海云,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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