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下称 “衡水金融监管分局”)11月19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金罚决字〔2025〕1 号),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两家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原因均为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衡水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20 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乔存宝,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另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深州支行同样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衡水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 30 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赵淳,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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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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