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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国务院组成部门中有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叫审计署,其核心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负责主管全国审计工作并直接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相关审计及监督事务。不过,审计署对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无权进行审计的,因为部队系统有自己的专门审计工作机构,其最高领导机构便是中央军委审计署。

军委审计署是在此前军改中新调整组建的一个正军级军委机关部门,其前身为解放军审计署,目前主要履行军队审计监督职能、组织指导全军审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军费使用、武器装备采购、国防基本建设以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和监督。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军委审计署的发展历史及其运行情况,帮助大家有个认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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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军委审计署的最早建制前身可以追溯至1985年,当年7月31日,中央军委颁发实施《总后勤部机关编制表》:决定增设军委审计局,共编制干部2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装备财务审计处、工薪事业审计处、工程企业审计处和政治协理员。军委审计局成立运行后,对外也称解放军审计局(局领导设一正两副),与之相对应的便是各大军区也相继成立了审计局。

到了1992年8月,解放军审计局更名为解放军审计署,主要负责人同步改称作审计长(副职领导称作副审计长),随后明确为正军级单位,由中央军委领导,但具体是挂靠在解放军总后勤部

也就是说,解放军审计署其实有将近30年的时间一直是由总后勤部领导管理,其所需人、财、物等也都是由总后勤部任免、供给、保障。如此一来,总后勤部既统管财务、基建、军需以及统揽军费的使用、分配,又负责对这些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形象地说总后那就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了,肯定是不合理的。这就为之后的改革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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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4年11月6日,经中央军委命令,解放军审计署由总后勤部划归中央军委建制,并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军审计工作(审计监督范围扩大),对中央军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党的建设、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由军委办公厅领导,从而大大增强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而在此前的军改中,军队审计机构以及审计工作体系再度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改革与优化。2016年1月11日,军委机关调整组建确定成立中央军委审计署,同时进一步改革审计监督体制,全部实行派驻审计、实行垂直管理,增强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效能。改革后,军队审计队伍作为中央军委直接掌握的重要经济监督力量,对经济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审计监督,成为军委财经管理的“监督哨”和军事经济决策的“大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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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简单介绍一下军委审计署的下辖力量和工作架构:当前,军委审计署下辖有4个直属审计中心和6个驻战区审计局,各驻战区审计局再领导管理相应的地区审计中心(如上海、沈阳、拉萨、南京、呼和浩特、杭州、福州、长沙、南宁、石家庄、三亚、乌鲁木齐、武汉、郑州审计中心等等,合计25个,除三亚审计中心外,其余24个地区审计中心均设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且均按照“区域设置、统管统派”的审计监督体制来执行。各级军队审计机构按照规定的监督对象和职权范围开展审计工作,下级审计机构对上级审计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军委审计署直属审计中心主要承担军委机关部门、军兵种机关和驻京部分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而各驻战区审计局及其所辖地区审计中心则是主要承担辖区内解放军各军兵种单位以及武警部队的审计工作(各自分工是很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