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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之以天倪创始人NJ

2025年11月19日,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通达”)发布《自愿性公告解聘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内容严重失实,不仅歪曲事实真相,更严重侵害本人的名誉权与职业声誉。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本人特此发表声明如下:

一、 关于所谓“隐瞒违规事实”的澄清:

  1. 入职前并不知晓,且公司已做专业背调:本人于2023年7月入职汇通达。在入职前后,本人对新疆证监局及上海交易所后续(2023年12月及2024年11月)发布的监管措施并不知情。汇通达作为一家规范的上市公司,在任命高管前均会进行专业的背景调查,该调查结果亦未显示存在相关事项。所谓“隐瞒”纯属无稽之谈。
  2. 监管事项与本人无直接关联:相关监管警示函所涉内容,一项为本人配偶的股票交易行为(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构成短线交易),另一项为原任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这两项均非本人直接决策或操作所致,与本人履职汇通达的职责无直接关联。
  3. 已向公司管理层专项汇报:在相关监管函件发布后,本人已第一时间向汇通达实际控制人及五星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项汇报,并提交了书面说明材料,且获得了正面的接受与反馈。汇通达在公告中声称本人“未汇报和陈述”,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二、 关于所谓“未达成绩效目标”的澄清:

汇通达公告称本人“未达成绩效目标,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与事实完全不符。

  1. 本人自2023年7月入职后,2024年度的四个季度、半年度及全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乃至“优秀”。
  2. 2025年第一季度,本人亦超额达成考核目标。然而,在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为达到不当目的,刻意修改了考核指标,将原本应由董事长决策承担的事项设置为董秘考核目标,并据此认定本人“未达成”。此举纯属为不当解雇寻找借口,其用意昭然若揭。

三、 事件本质与法律行动

此次事件,是汇通达在与我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多次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延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人与汇通达的劳动争议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无果后,已正式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案件正在审理中,我始终坚信法律的公正!

汇通达在诉讼期间,选择性地发布片面且不实的公告,企图误导公众、混淆视听,对本人进行污名化,其行为已严重背离了上市公司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商业伦理,已构成名誉侵权。

本人郑重声明:汇通达公告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本人保留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娟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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