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没电,燃气立即就停了”,智能燃气表谁掏电池钱? 南京市民起诉港华燃气案开庭。
11月17日,南京市凤凰区市民薛先生起诉南京港华燃气的供用气合同纠纷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开庭。
薛先生称,在前几年小区里改用了智能燃气表以后,燃气公司节省了人工抄表成本,因为之前都是要人工抄表的,现在有了智能燃气表,就像我们电费一样没煤气了就在网上续费,不需要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抄表了。
但由于是智能的燃气表,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消耗电池,但是燃气公司在没有提前告知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让用户承担智能燃气表自身运转产生的耗电费用,这个耗电费用应该由燃气公司自己承担。
因为在现实情况中我们电池没电了,然后我们居民就用不上这个燃气了。
因为早上起来要洗个澡,洗个头,然后正准备洗的时候,结果打开水龙头没有热水了,原来是那燃气表的电池没电了,这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这样被停了燃气。
薛先生和其他的市民认为,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计量表和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户负责维护和更新,“停电就停气”违背了不得随意停气的相关规定。
但燃气公司坚持认定这个燃气表电池费用是由居民自己负责,同时还强调,如果燃气公司的成本提高了,同时也会提高煤气的费用。
而薛先生等其他市民不认可燃气公司的说法,于是就把燃气公司给起诉了。
薛先生要起诉男士起公司的事情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称这是穷疯了吗?两节电池都买不起,还要燃气公司承担,你就不要用气了,万一你把这电池换到其他上面,然后你又说没电池了,如果电子真的让燃气公司出来,那么燃气公司把价格调上去不就白搭了吗?
也有网友说这不是钱的问题,事情一码归一码,这钱该谁出就该谁出,薛先生争取的不是他个人的利益,而是全南京市民的利益。
假如全南京是有200万户的居民,换一次电池10元钱,一年就是2000万了。
薛先生是一位退休老人,也是一位2级残疾人,但他依然为这起事情在奔波和维权。
上海的网友表示,上海的燃气公司他们会负责上门更换电池。为此,记者特意求证了上海的燃气公司,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燃气公司远程监测居民家中的燃气表电量,如果发现电量耗尽了,而且不会停气。同时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免费更换,因为燃气设备是专业设备,如果业主自己更换,可能因为操作不当而存在隐患。
《北京市的燃气相关条例》也规定了燃气公司对居民用户专有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维护、运行、抢修、更新等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已经都计算到了燃气费里面。
原告宣先生和其他14户居民的诉求就是要求燃气公司退回换电池的费用,而且承担以后所有换电池的费用,包括在电池耗尽的时候不能停气,同时要承担本次的诉讼费用。
被告燃气公司的诉求是驳回原告的请求。
这起案件11月17日已经开庭,法院先对他们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然后再进行判决。
这个问题是我们每户人家都会遇到的问题,我家今天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之前的机械燃气表换成了智能燃气表,不过之前的机械燃气表也是用电池,那个是用大号的电池,现在的智能燃气表是用4节5号电池。
今天早上起来以后洗漱发现没有热水了,看查看了一下煤气还有余额,但就不能点火,查了煤气灶和燃气热水器都是好的,没有故障,然后再看了一下燃气表,发现燃气表的液晶屏幕上没有数字了,那可能就是电池没电了。于是就去买了4节电池换上去,再重启一下燃气表,就可以用燃气了。
不过按照南京的这个案例,那么燃气公司应该返还我更换电池的费用,同时在下次的时候,由于燃气表没有电池的情况下不能停气。
大家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决呢?会判决燃气公司承担换电池的费用?还是判决居民自己承担换电池的费用?
根据上海、北京、燃气相关管理条例,南京这燃气公司应该免费更换燃气计量表的电池,而不是应该居民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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