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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现公布一批涉及动火作业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者引以为鉴,加强防范,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01
典型案例1
2025年8月21日,仪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仪征市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员工陆某某使用分割机进行热切割作业。经查,陆某某未按期复审,属于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仪征市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典型案例2
2025年9月23日,仪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仪征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发现员工姚某正在焊接车间内进行焊接底框料架。经查姚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拟对对仪征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6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典型案例3
2025年9月19日,仪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仪征市某玩具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发现员工应某某正在门口进行电焊作业。经查应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拟对仪征市某玩具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第十九条第一款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无效。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在此温馨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制度千万条、持证上岗第一条。”
唯一正规核验证书真伪网站认准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s://cx.me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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