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难得君

去年秋天,江苏一位企业家在家吃晚饭时,听到敲门声。门外是外省来的民警,说要请他配合调查。在前往外地的车上,执法人员暗示可以“帮忙处理案件”,企业家察觉不对,在车行至浙江湖州时冒险跳车逃生并报警。

后来调查显示,这两名执法者事先查询了企业家的个人信息,违法跨省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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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孤例。上海一家科技公司曾因关联案件,账户里4.21亿元资金被冻结,其中近三分之二属于非涉案子公司。公司负责人说,这笔冻结让企业面临崩盘危险。

这些案例背后,是一个被形象地称为“远洋捕捞”的现象,部分执法机关跨越管辖边界,违法违规抓捕企业家,或查封、冻结企业财产。

这个词最初源自浙江,很形象地描绘了某些执法部门像渔船远航一样,到经济发达地区“捕捞”企业家的现象。

▌为何要远道而来

趋利性执法,是这个问题的心脏。

在很多地方,执法部门的罚没收入上交财政后,会按比例以办案经费等形式返还。这种“多罚多返”的机制,让执法权在一些人眼中变成了“创收工具”。财政紧张的地区,甚至会给执法部门下达考核“指标”。

被执法对象往往确实存在某些问题,虚开发票、虚假宣传、经营不规范。这些问题成了执法的底气,但核心不在于纠正问题,而在于“退赃”和“缴纳罚金”。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追赃挽损”本是正常程序,却在这套逻辑下变了味。

更让人无奈的是司法裁判尺度不统一。同一行为在A地不构成犯罪,在B地却可能被立案。

这种差异让部分办案机关可以“择地执法”,选择最有利的办案地点和法律依据。

有个典型案例:某企业应地方政府要求,协助完成外资考核指标,通过引进外汇帮地方“过考核”。事后却被某地执法部门跨区域办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追责。这好比先邀请你来帮忙,再以帮忙的方式不合规矩为由处罚你。

▌企业的两难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往往陷入两难。

不配合执法,可能面临更严厉的追究;配合执法,又可能陷入无休止的纠缠。更现实的是,一旦主要账户被冻结,再大的企业也撑不了多久。就像人被掐住气管,几分钟就会倒下。

那位跳车逃生的企业家是幸运的,最终两名执法者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但更多时候,企业选择隐忍,缴纳罚金,换取正常经营。这成了商业环境里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转机已现

改变正在发生。

今年9月,中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10月,国家发改委强调要规范异地执法行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和公安部也相继出台文件,打出一套“组合拳”。

最实质的进展来自长三角。

最近,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联合发布了《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

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区域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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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很实在,直指三大痛点:

管辖权“任性扩张”问题。新规要求异地执法必须优先采用同级协查,现场取证必须提前告知属地部门并由当地执法人员陪同。相当于要来“捕捞”,必须先打招呼。

争议案件“执行难停”困境。设立“管辖权争议暂停执行”机制,协商期间不仅中止执法,还暂缓已采取的强制措施。企业不用再为过度的指控付出不可逆的代价。

执法监督“缺位乏力”漏洞。强化“分级监督”,疑似违规线索及时通报上级,重大案件直接上报省级层面。

从杭州九堡派出所去年发布《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入企办案》通知,到如今长三角联合发文,实现了从“点状抵抗”到“区域联防”的升级。

▌为什么是长三角

长三角能率先破题,有其必然。

这里地缘相近、经济相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涉网案件数量多,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强,这是制度创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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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长三角民营经济活跃,企业对规范执法、公平环境的诉求特别强烈。

这里把营商环境视为区域竞争力的核心,敢于在执法协同上先行先试。

▌根本解药

《八项举措》是重要一步,但根除“远洋捕捞”需要更深层的改革。

最关键的是切断罚没收入与地方财政、部门经费之间的利益链接。没有了利益驱动,趋利性执法就失去了动机。

同时要推进制度建设的精细化,把权力约束贯穿到每一个执法环节。

良好的营商环境,核心就在于规则明确、预期稳定。

要用法治逻辑取代“土匪强盗”逻辑,用具体规则斩断“远洋捕捞”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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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事

你可能觉得这是企业家的事,与普通人无关。其实不然。

当执法变成创收工具,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目标。你今天可能是个打工者,明天创业开了家小店,后天就可能成为“远洋捕捞”的对象。

当企业因为随意的执法而倒闭,失去的不只是企业主的财富,还有员工的饭碗,家庭的收入,整个经济生态的活力。

那位跳车企业家的妻子后来告诉记者,她丈夫现在晚上听到敲门声还会心里一紧。这个细节我一直记得。

法治环境的改善,不只是文件上的字句,更是夜里能安心入睡的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