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临沂的一个普通家庭里,13岁的李潇潇(化名)本应在校园里度过懵懂的青春期,却因一场诱骗陷入人生的黑暗。被领养长大的她,辍学后遭遇“赚大钱”的谎言,沦为他人牟利的工具,而涉案男子仅获缓刑的判决,更让家属多年的奔走维权充满无力感。这场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司法认定的争议,在网络上掀起热议,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漏洞。
据11月20日的报道称,2010年11月,李军(化名)的父母在工地打工时,遇到一对留下女婴后失联的年轻男女。年过五旬、常年劳作的老两口四处寻找孩子亲生父母无果,便决定收养这个女婴,取名李潇潇。李潇潇的成长路上,虽没有亲生父母的陪伴,却得到了李军一家的悉心照料——生病时由李军夫妇带往医院,上学事宜也由他们操持,李潇潇一直称呼李军的妻子为“妈妈”,这个领养家庭的温情,一度让她的童年充满阳光。小学时期的李潇潇成绩不错,可这一切在2023年发生了转折。
那年,李潇潇升入镇初中仅一两月,便执意要求辍学。李军一家起初坚决反对,但拗不过孩子的执拗,最终还是办理了辍学手续。“她后来觉得我管教太严,就回了我父母家生活,没想到这一回去,就出了大事。”李军的惋惜中满是自责。2023年12月中旬,李军回老家看望父母时,才得知李潇潇已经失联一周多。通过李潇潇的朋友苏玲玲(化名),他才知晓侄女被刘某(化姓)叫走,而刘某与其男友陈进(化名)常做违法之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直到2023年12月14日晚,警方通知李军找到李潇潇时,他才得知侄女遭遇的噩梦。据李潇潇回忆,2022年她在补习班认识了比自己大几岁的苏玲玲,2023年九十月份,苏玲玲将她带到刘某的出租屋,让她结识了刘某和陈进。当年12月初,刘某以“赚大钱、买衣服”为诱饵,先带她去KTV陪酒,随后便劝她从事卖淫活动。“我一开始不愿意,可她一直洗脑我,第二次拒绝后又被劝服,第三次是陈进安排的地方,我没法推脱。”李潇潇说,陈进和刘某明知她只有13岁,还让她对客人谎称18岁,三次卖淫的嫖资被两人掌控,自己仅拿到几百元,而刘某曾透露第一次就收了1万多元。
更让李军气愤的是,警方查看陈进的聊天记录后,也曾核实过三次卖淫的线索,可2025年9月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却只认定了2023年12月9日凌晨的一次卖淫事实——陈进与刘某共谋,介绍李潇潇向贺某(已被行政处罚)卖淫,收取200元费用。判决书显示,陈进因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200元被扣押。“直到2025年10月下旬,我联系检察院才知道判决结果,判决书里的次数、金额都和实际情况不符。”李军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13岁的侄女尚未成年,身心受到重创,而凶手却能缓刑出狱。
李军的维权之路充满坎坷。他试图上诉,却被告知已过上诉时限;申请再审,又被以“无申诉资格”驳回;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也未得到明确回应。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警方录音显示,案卷中明确记录了三次介绍卖淫的情况,可法院工作人员却称“该案无实际被害人,危害的是社会秩序”,因李潇潇被认定为“卖淫女”,家属无权申诉。各方回应的矛盾更显蹊跷:法院表示检方移送的材料仅提及单次卖淫,金额200元;检察院称警方未查找到其他嫖客,无更多证据;而现任派出所所长则强调,李潇潇在材料中说得很清楚,案卷已完整移交。
据苏玲玲与陈进的聊天记录显示,陈进让苏玲玲帮其找几个“家里不管的”女孩,两人还聊了李军寻找李潇潇的事。此外,苏玲玲与刘某的一段聊天记录提及,“不是我给卖出去的,是陈进给找的。”
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网友们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热烈讨论。有家长网友揪心表示:“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看到13岁孩子被这样诱骗真的心疼到发抖!这个年纪根本分不清好坏,所谓的‘自愿’就是被一步步洗脑,缓刑的判决也太轻了,这不是在变相纵容犯罪吗?”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网友理性分析:“明知对方是未满14岁的幼女,以‘赚大钱’为诱饵促使其卖淫,更符合‘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而非简单的介绍卖淫,两者量刑差距极大,这样的定罪是否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值得商榷。”
关注未成年人教育的网友直言:“辍学未成年人的监管真的是盲区!学校管不到,家庭管不住,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衔接教育太重要了。”有网友聚焦证据争议:“警方说案卷里有三次记录,检法却只认定一次,核心证据怎么会脱节?嫖资金额从几百到上万的说法不一,难道查找其他嫖客就这么难吗?”还有网友为家属鸣不平:“说‘无被害人’简直离谱!13岁的孩子身心受到的伤害是一辈子的,家属连申诉资格都没有,这不是让受害者二次受伤吗?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核查,给孩子和家属一个公道。”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判决结果是否合理,更在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底线是否筑牢。13岁的李潇潇因缺乏社会经验被诱骗,其遭遇值得同情,而司法程序中证据认定的分歧、家属申诉权的争议,更需要被正视。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者、惩治犯罪,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更应从严从重查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希望相关部门能重启调查,查清案件全貌,既不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也不让受害者在维权路上孤立无援,真正守护好未成年人的成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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