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概念,一般是指夫妻一方偷偷将自己的钱藏起来,而另外对方不知道的钱。

网友咨询:

婚后我每月从工资里悄悄留2000元存私房钱,用的是婚前开的银行卡。如果离婚,这笔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掉吗?

潘天悦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要看婚前还是婚后,如果私房钱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要看私房钱来源。除一方的婚前财产外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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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悦律师补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潘天悦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十余年,主要办理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提供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专项服务;代理公共安全类、税收征管类、走私类、职务犯罪类、经济类、公民人身类、财产类、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