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下面

将近期查获的

酒驾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平安出行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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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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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伍某江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险

酒精含量:30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340元、扣留机动车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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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罗某平

违法地点:梅白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2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200元、拖移机动车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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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杨某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方责任险、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24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264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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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程某云

违法地点:长宁镇淯江西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53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扣留机动车、扣留驾驶证

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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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 罚人: 李某财

违法地点:花滩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酒精含量:29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050元

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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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何某华

违法地点:花滩镇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酒精含量:60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150元

来源: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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