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伙伴在问小编
关于经济状况核对相关问题
近期正在配租的龙岗、福田区公租房
需要满足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而昨天刚刚结束申请的龙华区公租房
则提到可以按照原政策执行
那到底什么是“原政策”“新政策”?
界定的标准是什么?
需不需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
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是什么?
本次小编汇总了相关问题
解答各位的疑虑
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在评论区分享
小编会尽力解决大家的问题
公租房轮候库原政策与新政策
有什么区别?
✅政策划分核心标准
原政策:适用于2023年8月1日(含当日)前,已取得轮候申请受理回执(即“入库”)的家庭或单身居民,按原有规则执行。
新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适用于2023年8月1日之后申请入库的轮候家庭或单身居民,按新规则执行。
两大政策核心区别
两者最关键的差异在于经济状况核对环节:
⭕原政策:家庭或个人在申请轮候入库时,无需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材料。
⭕新政策:轮候申请需先满足规定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因此申请时必须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材料。
也就是说,各位可以通过自己是否有提交过经济状况核对来判断自己属于原政策还是新政策。
原政策提交了经济状况核对算新政策执行吗❓
答:原政策在册轮候人,若已提交经济状况核对且符合标准,可选择按新政策执行。
根据近期配租通告,2025年前申请过经济状况核对的轮候人,在申请允许原政策的公租房时,仍可按原政策执行。
2025年发起经济状况核对且已被受理的在册轮候人,必须按新政策执行,无选择余地。
现在配租申请的公租房都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吗❓
答:不一定,每次发布的公租房配租通告中申请条件可能存在差异的,按照近期公租房配租通告,配租对象是满足该区域在册轮候人即可,新政策、原政策都可以申请,不过新政策需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而原政策不需要,可以参考下图:
图源:龙华区某次公租房配租通告截图
而有些则明确说明需要提交经济状况核对,那就说明必须按照新政策执行,原政策如果想申请该批次公租房就必须提交经济状况核对。以下图为例:
图源:龙岗区某次公租房配租通告截图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是多少?
✅核对内容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以下是不是代表每月工资不能超过4500元❓
答:两者不能直接划等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是按家庭全年计算,且分摊到每个家庭成员头上(也就是共同申请人)。单身居民除外
可支配收入是指平时每月发放的工资吗❓
答:不是的,每月发放的工资只是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你有以下收入类型也是包括可支配收入的。
比如银行存款利息、股票股息、基金分红、房产租金、车辆租赁收入和非劳动所得的无偿性收入等等,详细可以看推文末尾,着重介绍经济状况核对内容。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举例
下面用一个3人家庭的举例(夫妻两人+未成年子女)
所以说,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并不代表月工资不能超过4500元,而是根据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数(需是共同申请人)和所有收入类型来计算的
深圳市外的财产,比如老家那里有股份、房产、车辆等要算进财产核对吗❓
答:是需要的,无论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财产,都需要计算在限额标准内,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其中,本市房屋价值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格计算,市外房屋价值按照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其他权属登记的价格计算,车辆的价值参照有关税法的折旧方式计算。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经济状况核对具体内容有什么?
✅核对内容
经济状况的核对内容包括核对对象的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
⭕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指核对对象在规定期限(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经营净收入: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者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图源:摄图网_500545045(仅为配图)
4️⃣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5️⃣其他应当计入可支配收入的项目:
财产指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财产
财产指核对对象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财产的价值按照以下规则认定:
1️⃣本市房屋价值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格计算,市外房屋价值按照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其他权属登记的价格计算;
2️⃣车辆的价值参照有关税法的折旧方式计算;
3️⃣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资产按照账户余额计算;
4️⃣股票类有价证券按照股票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的总和计算,基金类有价证券按照净值计算,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现金价值计算;
5️⃣其他财产价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注意:法律、法规、规章对前款所列的财产认定方式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经济状况核对如何申请?
✅线上提交申请
目前,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已启动常态化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公租房认租工作实现独立运行,有意愿的申请家庭需要在线上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1️⃣进入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住房保障服务】找到【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点这里登录】进入登录
2️⃣登录后进入【住房保障服务系统】,在【公共租赁租房】专题里即可看到【经济状况核对】并点击
3️⃣点击【发起收入财产核对】即可提出申请
4️⃣申请家庭线上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和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并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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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本地宝汇总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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