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全面进入

森林防火期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

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保护绿色森林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本次我市的森林防火期将持续到明年4月30日,共计6个月。

近年来,我市林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森林资源快速增长,全市林地面积总量达到315651亩,森林覆盖率17.42%。今年以来,全市森林消防形势总体平稳,但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林区人员密集,农林、林城交错,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升高,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连日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强化巡查检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训练、演练和执勤,加大入户宣传力度。目前,全市共有368名三级林长、37名林区警长和95名护林员,今年以来已开展林长巡林1792次,累计巡护1.2万公里。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森林防火期内要积极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执行野外用火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按规定审批后,在确保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

若市民发现违规行为或火情,应及时进行劝阻,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何晨薇

编辑 | 范田圆

审核|黄超威 胡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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