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人大”消息,灵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刘小旺同志代理灵宝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刘小旺曾任三门峡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义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三门峡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三门峡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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