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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佩华,江苏省启东县(今启东市)人。1914年生。

1933年,沈佩华参加革命。曾任乡农会干事长。1941年,沈佩华加入中国共产党。

全民族抗日战争开始后,沈佩华任新四军班长、排长。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一师三旅八团连长,新四军抗大第九分校大队长,新四军苏中公学大队长,新四军苏中军区东南警卫团参谋长。沈佩华参加了开辟和巩固发展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后,沈佩华任苏中军区第九军分区东南警卫团参谋长。1947年,任苏中九分区军政干校教育长。1948年,任苏中军区如东警卫团团长。1949年3月,如东警卫团改编为华东警备第八旅二十二团。沈佩华参加了坚持苏中地区的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沈佩华任第十五步兵学校训练部部长,海军温州水警区参谋长、司令员,海军舟山基地参谋长、副司令员、司令员,海军上海基地司令员。

沈佩华荣获了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是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据童来喜等主编《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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