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河南一23岁女儿起诉父亲索要读研费用,法院判决驳回。父亲在其本科阶段已依约支付学费及生活费,现月收入仅4000余元。法院认为子女读研并非父母法定义务,且父亲确无继续承担能力

  • 这究竟是咋回事,就因为抚养费,女研究生状告父亲?

据媒体报道,2018年女研究生小琳18岁,父母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父亲承担她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和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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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小琳顺利完成本科学业,并被研究生院录取。她认为,父亲在协议中承诺教育费用由其承担,理所应当的,研究生阶段也应包括在内。

父亲则不这么看,他在支付了研究生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并表示:读研是她自己的选择,我已经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于是,在父女二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琳将父亲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离婚协议。

法院最终驳回了小琳的诉求,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67条写得清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

而“不能独立生活”的解释也有明文规定,主要是指残疾、重大疾病等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情况。再看小琳,她身体健康,已年满23岁,具备基本独立生活能力,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继续抚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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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小琳的父亲表示,自己月收入只有4000元,生活压力巨大,实在无力继续承担女儿的深造费用。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都研究生了,竟然把父亲告了!申请助学贷款不难吧! 这就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啊,别想着她能给养老了!恐怖…

有网友评论,十八岁了,有种自己去挣钱,供你上大学已经可以了,剩下的就看自己的努力了,读书也没有让你增加修为,还是算了不要浪费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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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起案例的发生,让人唏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压力普遍增加的背景下,中年家庭的“供养焦虑”早已不是个别现象。

不少父母在“不能拒绝”的情感负担下,不断牺牲自己的生活质量,勉力维持供到底的状态,可以说,一个大学生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供养与托举。

另一方面,大学生甚至研究生的经济独立问题更值得关注。小琳这个案件,她是无数年轻人中的一员,成长在父母保护下,接受着良好的教育,走上研究生道路本是值得祝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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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深造变成索取,父女关系走向公堂,问题的本质已经不只是钱。正如小琳父亲说:不是不爱,而是力不从心。毕竟,小琳已经成年,应在深造时考虑到收入微薄的父亲!

法院虽然判了,父亲仁至义尽,不再有义务负担了,女儿也表示接受!不过这个女儿研究生毕业,会不会孝顺父亲,就不知道了!

很显然,小琳这起状告父亲事件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孤例。让人倍感悲哀的是,在有些孩子的眼中,生养不是恩,托举才是恩,对父母只有无尽的索取,根本不懂得回报。

建议类似面临同样问题的“小琳们”,自己主动申请助学贷款,依然可以完成学业,而不是继续享受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么大年纪了,还大言不惭地找父母要钱,丢不丢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