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14 日中午 11:07,地铁八号线西藏南路站的碰撞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随着法院判决迎来定论。70 岁的丁老伯候车时未站规定上车区,反而停在下车区,列车到站后未等乘客下车便往车厢走,与正常下车的袁女士相撞致骨折,后续 24 万余元损失的承担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丁老伯认为,袁女士未尽注意义务将自己撞倒,应承担全部责任。但上海市三中院的审理,却给出了不同结论。法院首先明确核心规则:乘客须在安全线内排队,先下后上,禁止强行上下车。而站台公共视频显示,事发时并非客流高峰,包括丁老伯在内的几名候车乘客,为急于上车均堵在车门正中的下车区域,而非车门两侧的上车区,完全堵塞了下车通道,他们实则是将自己置于对冲人流的危险中。
法院进一步指出,丁老伯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本应高于袁女士对其他乘客的注意义务。他要求袁女士避让后再下车,或从其他空车门下车,属于苛责他人,违背法理人情。
最终判决结果明确:丁老伯此次事故产生的 24 万余元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由袁女士承担 30% 即 7 万余元,其余 70% 近 17 万元由丁老伯自行承担,地铁公司无责任。
正如新闻记者所言,此案给偏爱在地铁车门中间抢位的乘客敲响警钟:无论性别、年龄,不遵守 “先下后上” 规则,若与下车乘客冲撞,很可能 “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一判决不仅厘清了责任边界,更重申了公共场合规则的严肃性,唯有人人守规,才能避免类似纠纷与伤害。
这起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先下后上”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是保障地铁安全、有序运行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每个人在公共场合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希望大家都能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在乘坐地铁时严格遵守规则,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网络,此事件为真实事件,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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