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没有“明显反抗”的强奸案,一次对家暴的重新定义!法律给了17岁女孩尊严和保护,让那个她要喊作“继父”的男人,以“强奸罪”入狱!

这是一起有些特殊的强奸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出庭时辩称:她当时没有反抗,不能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不属于强奸!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这起发生在2022年的强奸案,列入《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

17岁的晓华(化名),在这个花季般的年龄,惨遭继父摧残!

她当时手足无措,恐惧占据了身体的全部,居然连反抗也做不到……

到底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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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阴影之下,她被继父强奸

2022年7月,晓华从老家来到某市和母亲以及继父张某居住在一起。

一开始的几天,张某还对晓华呵护有加,一副“好父亲”的模样,但是晓华却发现母亲总是闷闷不乐……

终于,谜底揭开了!

张某不是个脾气好的男人,甚至算得上暴力!晓华与他们同住的几个月内,她已经目睹多次张某对母亲的拳打脚踢,此次下狠手的模样吓得她晚上做噩梦……

2022年10月5日晚,张某再一次和母亲爆发争吵并拳脚相向,母亲被打得遍体鳞伤后夺门而逃,只留下晓华和张某独处。

晓华感觉张某看着自己的眼神很奇怪,但是母亲不在身边,她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巴掌大的屋子根本无处可躲,她感觉张某饿狼般盯着自己,似乎要剥光她的衣服!

“我曾经杀过人坐过牢!”张某忽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晓华吓得一激灵。

她很想像母亲一样夺门而逃,可是这个偌大的城市是如此陌生,她能逃去哪里?她根本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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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在那个噩梦般的夜晚,张某对着继女兽性大发,强行和晓华发生了性关系!

本就性格懦弱的晓华,面对张某的兽行居然没有反抗……她害怕得浑身发抖,却无力推开压在身上的这个禽兽!

更为恶劣的是,张某在施暴的过程中居然还用手机录像,想要用这一变态方式记录下自己的变态行为!

趁着张某一个不注意,晓华终于鼓起勇气给母亲发去求救短信,母亲随即报警……这才使得张某人神共愤的罪行被揭露!

很快,张某在出租屋被警察当场抓获!

“不反抗”是否能定性强奸?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出现了一个至关重要且棘手的细节问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辩护称,他在与晓华发生性关系时,对方没有反抗,这不能算是“违背妇女意志”,因此他没有强奸晓华!

不反抗=自愿?这可不是简单的划等号,根本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法庭在审理此案件时,并未对这一看似表象的行为立刻定义,而是看到了家暴带来的精神创伤!

晓华在这个家庭长期属于双重弱势地位,她需要母亲和继父给自己提供生活保障,又因为时常目睹母亲被张某家暴产生嫉妒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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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晓华的心中,家暴阴影早已腐蚀了她的认知,让其产生了“反抗会招致更严重伤害”的恐惧!

这种 “恐惧性顺从” 在家暴受害者中极为常见,绝非真正意义上的自愿。

在常规的认知中,被强奸的一方往往会激烈反抗,而晓华却是默默忍受!她不反抗并不代表自愿,而是被家暴迫害更严重的表现……

张某没用暴力,但是依旧属于强奸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上规定的“强奸”到底是怎么一个说法——

《刑法》第 236 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均构成强奸罪

这里说到的“其他手段”就包含张某对晓华使用的“精神恐吓”,使得被害者不敢反抗……

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尽管事后在晓华身上没有发现张某暴力所致的伤痕,法庭仍然以强奸罪对张某量刑!

同时,这起案件还有一个特殊之处,检察机关申请了未成年人心理领域的专业人士出庭!

这位心理创伤治疗督导师通过分析案发指出,晓华的行为是跟随张某指令进行的,符合正常人在极端恐惧下的生理反应,而非自愿配合!

法庭上的审判,一切以事实和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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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突破:“不敢反抗”也是强奸

晓华长期以来目睹母亲遭受张某家暴,又被其直白“杀人犯坐过牢”的话威胁恐吓,心理层面遭受了严重的损伤……

在这种心理状态之下,晓华对于张某的强奸行为没有做出反抗,具有合理性!

她不是不想反抗,而是不敢反抗!

在这种情况之下发生的性行为,就是强奸……

张某在施暴时还录了,其目的就是想要作为“晓华是自愿”的证据!而恰恰是这段,最终成为了指证张某犯下强奸罪的铁证!

最终,张某以强奸罪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为什么最高法要将这起案件列入“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就是为了表明一个核心法律认知——

该案件的判决打破了“唯有暴力才构成强奸”的传统认知,将隐性精神控制纳入法律评价范畴。

在女性遭受家暴性侵的案例中,我们的司法不仅仅只关注表面的暴力痕迹,而是更看向那些无形的恐惧、隐形的控制……

这一案例的入选,展现出司法正变得更具有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