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满成商贸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的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0元

处罚机关: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事实: 连云港满成商贸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来源:、信用连云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