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商征公告字〔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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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土地用途
该批次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位于平台街道宋梨园村,民欣街道曹阁村,民安街道翁庄村、刘小庙村,中州街道红刘村、石海村、刘庄村,张阁镇孙小楼村,用地四至范围:神隆路(汇聚九路-汇聚十路);通达八路(汇聚九路-汇聚十二路),汇聚十二路(商都大道-通达八路);学院路东侧、英才路南侧、华升路北侧;华商大道南、睢阳路西、华升路北侧、兰田路东;腾飞路东侧、迎宾路南侧、创新路西侧、阳澄湖路北侧;腾飞路东侧、青海湖北侧、创新路西侧。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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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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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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