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推动渔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优化调整海洋捕捞结构,促进我市海洋捕捞渔船装备更新改造,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近日我市印发了《葫芦岛市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奖励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早改多补、晚改少补,分类分档、精准施策,阶段奖励、分步推进”为基本原则,坚持鼓励更新改造与逐步退出相结合的工作方向,到2028年6月底全市渔船实现应改尽改、应减尽减,以进一步提高渔船标准化、设施设备数字化、渔船功能绿色化、管理智能化水平,强化渔业本质安全,推动渔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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