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23时18分,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以下简称“深江铁路”)5标段施工现场发生地面坍塌,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61万元。
近日,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参建单位违规施工掘进引发掌子面上方局部塌方,异常工况处置时未能采取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导致地面塌陷,造成地面人员随地面塌陷坠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12月4日9时40分至15时30分
爆破公司在黄田隧道斜井小里程掌子面 LDK14+967处进行了爆破施工作业后,隧道内出现塌方险情。代建单位厦深公司安环部启动了黄色预警,通知隧道内所有人员撤离。
15时35分至23时17分
相关单位紧急开展抢险处置。
23时18分
隧道内发生巨响,并伴随大风,掌子面大面积岩土体掉落塌方,大量水流涌出,掌子面正在施工车辆受涌出的水流与岩土体冲击向大里程方移动,洞内照明等电子设备断电,施工人员紧急撤出隧道。
隧道掌子面上方地表的洲石路路面突然塌陷,正在此处开展抢险作业的13人坠入塌陷坑内。
塌方体尺寸图
事故原因
隧道施工至高环境风险地段时,围岩由原勘察设计的Ⅲ级变为稳定性差的Ⅳ级,未停止掘进,未变更为可靠的开挖和支护方式,致使掌子面上前方拱顶产生局部塌方;险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掌子面上方发生多次塌方,地面塌陷;地面应急处置不当,地面作业人员随塌陷坠亡。
事故发生点周围环境图
事故追责
调查认定施工单位中铁四局、代建单位厦深公司、勘察、设计、超前地质预报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北京通号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参建单位合同关系示意图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监管部门和国企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意见,由广东省纪委监委提出。
事故教训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总结了六个方面的主要教训:
● 风险防范失守,监测预警失灵;
● 长期“先施工后变更设计”,冒险掘进酿成恶果;
● 制度机制流于形式,现场管理形同虚设;
● 应急救援体系先天不足,异常工况处置混乱无序;
● 简单套用山岭隧道建设标准,进入城市地下空间频频出事。
来 源: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 核 :舒克 监制 :晨曦
关注 民生服务
关注热点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