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茂名市高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基本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高州市城区和分界镇正街

项目概况:茂名市高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高州市城区和分界镇正街,均为国有用地,用地总面积153961.17㎡,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462809.40㎡,共664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高州城区公产房用地约144761.17㎡,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403929.40㎡,共590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含高州市河西保障性住房(原高州灯泡厂),用地约3961.17㎡,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12809.40㎡,共14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界镇公产房用地约9200㎡,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58880㎡,共73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房屋大部分为50年代建设,属泥砖瓦面平房结构,因鉴定为D级危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分界镇部分已经于2021年5月已全部拆除,现为三通一平、待建状态。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

1.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项目建设的基础建设程序是否到位。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居民出行及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设期间的噪声、粉尘,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线的开挖可能会涉及征地与补偿问题。

三、公示征询对象及主要事项

公示及调查对象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

1.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的作用;

3.项目建设是否对周边居民、企业单位产生影响;

4.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造成的影响;

5.认为项目建设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6.对项目的总体态度;

7.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8.其他问题的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

四、公示有效期及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高州市住房事务中心

联系人:柯冬儿 电子邮箱:zjz6688192@163.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咨询单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子邮箱:229950903@qq.com

高州市住房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高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