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沭阳”诚信品牌,护航我县花木产业健康发展,11月21日下午,沭阳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新河镇,公开审理了一起涉花木种苗诈骗案件,百余名花木电商经营者及农户参与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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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

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被告人叶某江在网络平台分别注册“花小仙园艺1号店、2号店”“艺林园艺圃”及“硕苑果树苗木专营店”等4个店铺对外销售木香花,但在经营过程中故意以蔷薇花苗冒充木香花苗进行销售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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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叶某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叶某江全部违法所得。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下一步,沭阳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花木种苗领域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严厉打击花木种苗、水产、畜禽、温室大棚等领域收款不发货、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货不对版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让那些唯利是图、道德低下的不诚信经营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沭阳人

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来源 | 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