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律师:我家人被逮捕了,现在被关押在鹿邑县看守所。逮捕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单位行贿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里人也不是很了解。听办案人员说是因为他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他个人名义进行行贿,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都不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鹿邑县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什么是单位行贿罪?像他这种情况,构成单位行贿罪吗?不是应该被认定为行贿罪吗?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
鹿邑县看守所地址:鹿邑县鸣鹿路与谷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导航:鹿邑县世纪家园
乘车路线:鹿邑县汽车客运东站步行至问道苑广场站乘坐鹿邑8路公交车到县看守所站下车。
家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到鹿邑县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贿意志以及不当利益归属方面。行为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代表其公司形成对外行贿的单位意志。如果其行贿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益归属就具有团体性,就应当认定为单位行贿。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具体的行贿行为,不影响单位行贿罪的认定。至于你家人的行为最终是构成单位行贿罪还是行贿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都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从罪名来看,其区别在于行贿行为是否由单位进行,而司法实践中从这一角度区别这两个犯罪却是难点。笔者认为,区别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应当从是否体现单位意志、利益是否归属于单位等因素入手。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都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或者都是违反国家规定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判断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第一,是否单位意志。
即行贿是否经过该单位负责人或决策机构的决定或认可。只有经过单位负责人或决策机构的决定或认可而实施的行贿,才能体现为单位意志,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
第二,利益是否归属单位。
《刑法》第393条规定,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第39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个人行贿处理。如果利益归属于单位,或者是主要为单位谋取利益的,体现单位意志的,应该定为单位行贿。【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为羁押在鹿邑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鹿邑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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