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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一起网约车违规经营行政处罚案件,经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最终落实,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彭某行政处罚款项罚金共计1000元。

彭某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这一行为被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处,并对其依法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然而,彭某在收到处罚决定后,不仅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还试图以各种方式逃避法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可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金,最高不超过罚款本金。因彭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最终执行金额达到1000元。

在这期间,执法大队多次对彭某进行催缴和催告,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彭某仍置之不理,湖里大队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措施,使该行政处罚得以全面落实。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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