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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基金会成立注册阶段,需要准备好注册资金适时打进基金会的账户。

根据当下政策规定,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资金。在实务工作中成立一家非公募金会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缴资金,如北京目前成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人民币。

此外,民政部于去年 12 月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 万元。” 该条例虽尚未正式颁布实施,但从这一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中,已能侧面反映出基金会设立的资金门槛正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

——另外还需要考虑,基金会后续运营阶段,是否还能做到持续的资源支持。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行政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且每年年末净资产数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数。

即,若首年200万元原始资金,同时在最低限度内满足以上3个条件,则运营阶段每年需要稳定接收捐赠约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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