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县实验中学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市卫学罚〔2025〕10号
行政处罚编码:
违法事实: 教室人均面积、教室课桌面照度、黑板面照度、黑板面照度均匀度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处罚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1
处罚有效期: 2028-11-21
公示截止期: 2028-11-21
处罚机关: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市卫学罚〔2025〕9号
行政处罚编码:
违法事实: 教室黑板面照度、黑板面照度均匀度、课桌面照度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处罚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1
处罚有效期: 2028-11-21
公示截止期: 2028-11-21
处罚机关: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来源:南充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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