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最高法、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小华、小敏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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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小华、小敏(化名)兄妹3人的父母同时被害。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告人无财产,附带民事判决未得到执行。
河南省某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刚成年的小宇打工独自抚养还在上小学的小华,小敏随在外省打工的姨妈生活,三人生活均面临急迫困难。河南省某法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在决定给予小华和小敏司法救助金的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与孩子们的亲属共同研究制定综合帮扶方案,民政部门为小华、小敏办理了孤儿补贴,为小宇办理了低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系镇社工站为小华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联合教育部门协助办理入学及减免学费事宜;妇联将小华和小敏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常态化开展走访关爱服务;村委会帮助完成各项申请手续并监督救助金使用情况。人民法院在定期跟踪回访中,收到了孩子们的学习奖状和生活照片。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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