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军,今年42 岁,这四年里,我往返相关部门数十次,提交的材料堆了厚厚一沓,只为帮年过七旬的母亲,守住她名下那 1.5 亩承包地的合法权益。
母亲的这片地,藏着她一辈子的念想。1998 年,她将户口从武汉市青山区某村迁至汉阳区,转为非农业户籍,但始终眷恋故土,一直留在村里生活耕种。2005 年,村里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延续工作,村委会与母亲签订了正式承包合同,明确 1.5 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承包期从 200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后来,乡级农业承包主管部门也为母亲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她攥着这本证,念叨着 “老了也有个踏实念想”。
可2022 年 2 月,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后,强行收回了这片土地,地里的蔬菜也因此受损。我们带着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想弄清缘由:签订合同、颁发权证时均无异议,为何十几年后突然有了不同说法?我们想就蔬菜损失索赔,可后续提起民事诉讼后,因取证存在客观困难,至今未获任何赔偿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我受母亲全权委托,开启了维护权益之路。
2022 年 7 月,我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确认村委会与某生态旅游公司的土地流转合同效力,一审、二审及省高院再审均未获支持,判决提及 “母亲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街道办对相关决议合法性作出认定” 等理由;
2022 年起,母亲就向武东街道办申请核查村委会收回土地决议的合法性,迟迟未获明确答复;2024 年行政诉讼胜诉后,相关核查仍未推进核心问题;
2025 年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两审均以 “缺乏相关行政认定” 为由驳回,而街道办曾有 “上诉后撤诉” 的操作,我们陷入了 “需行政认定→行政未明确→民事难推进” 的困境。
这四年里,母亲身体还算硬朗,仍想下地耕种,如今却只能在他人地里帮忙,每次我回家,她都会轻声问:“咱们的地还能要回来吗?” 我只能一遍遍安慰 “再等等”,可夜里想起她期盼的眼神,总是辗转难眠。
我们手中有完整的承包合同、政府颁发的经营权证,也了解到多起类似案例中,农转非后仍在村里耕种的村民,合法承包权均得到了保障。我们始终理性维护权益、敬畏法律,只是想弄清几个疑问:母亲的承包手续齐全,为何不能按合同种到承包期满?《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强制收回承包地” 的规定,如何适用于本案?街道办经法院判令后,能否尽快对相关决议合法性作出明确认定?
如今,这片土地已被流转,暂未投入使用,但它承载着母亲的晚年寄托,也是法律赋予她的合法权益。我们不求额外诉求,只盼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依法核查、公正处理,让母亲能在自家承包地里,种到合同约定的2028 年,给老实人一个踏实的交代。
无论前路多远,我都会陪着母亲坚持下去,相信法治社会里,合法权益终会得到保障。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