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争年代,轻机枪是非常重要的武器,其通常配备在步兵连级,但具体装备数量在不同时期、不同单位中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1930年代初,中央军的步兵连可以配备到6挺轻机枪;而军阀部队的话,能到一个连3挺就不错了;不过其中也有个别地方军的配备量会更多。

而我军则是与敌人的作战中缴获轻机枪为己所用,主要配备在主力部队中,在关键时刻使用。

到1930年代中期国民党军整编军队时,其嫡系部队配置的轻机枪就到了一个步兵连9挺了。

抗战时期因为大规模扩军以及战斗损耗的因素,国民党军轻机枪的配备标准再度下降到了6挺;而我军的武器装备主要依赖缴获,所以一般主力部队轻机枪的标准是每个连3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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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后期,国民党军一部分精锐部队换装美械,步兵连轻机枪的配备标准再度恢复到了9挺。

而美械部队跟之前国民党军的编制有着极大的不同,更重于给直属和辅助支援部队强化武备。

比如在美械军的炮兵营和工兵营中,也配备了相当数量的轻机枪,使得其拥有一定的自卫火力。

而美械军的编制内,自然也应有直属的警卫分队,其标定的编制是特务连。

当然,此“特务”非彼“特务”,其不是搞谍报暗杀工作的,事实上就是军部直属警卫连。

其官兵多为军长的亲信,而且多为挑选出来的精兵强将,不光人数充实,在武器装备上也是标准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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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时美械军特务连的标定编制,其一个连的人数有177人,配备有18挺“加拿大机枪”。

这里所说的“加拿大机枪”大家听起来可能有些陌生,但其实也都见过。

因为当时所谓的美械军中,所配备的武器实际上不完全是美械,比如轻机枪一项就不是正经的美械,而是布伦轻机枪。

这种轻机枪看起来像捷克式轻机枪,而且确实也有渊源,不过细节上还是有些不同的。

因为其实际上是加拿大制造,所以当时也被称为是“加拿大式”或者是“加拿大机枪”。

相较于国民党军当时仿制的各种捷克式机枪,这种“加拿大机枪”的质量标准和性能要更好些,因此当时无论是国民党军自己使用,还是我军缴获后用都评价不多。

那么一个连配18挺“加拿大机枪”,具体又该怎么配置?难道一个班配上两挺?

还真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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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务连的编制不是走的普通步兵连的“三三制”,它是一个连辖3个排,一个排只辖2个班,但每个班却又辖3个战斗组。

这样的一个战斗组其实接近于普通步兵连的一个班,但它本身就配有1挺轻机枪。

这样的话,一个班有3个战斗组,那就有3挺轻机枪;一个排有2个班,那就有6挺轻机枪;一个连有3个排,那就有18挺轻机枪。

除了这18挺轻机枪外,这个特务连还有30支冲锋枪,所以自动火力比较强。

这个自动火力强在纸面上看是比较可以的,但是也造成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当战斗中国民党军真要用到这个特务连时,往往都是要被围歼的最后关头了。

而特务连的自动火器多,开火后的特征明显,所以几乎告诉战场上这里可能有“大鱼”,无论是从缴获角度,还是俘虏国民党军的将领出发,倒是相当于一个靶标的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