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万事通网络
】微信公众号以“
传递朝阳第一消息
”为宗旨,公益转载,欢迎
订阅、
转发!
小编微信:CYWST9999
来源:朝阳交警
原标题: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
拟作出处罚决定告知的公告
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述违法行为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以上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25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