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通(300379.SZ)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来源 | 财联社

编辑 | 余凯扬

审读 | 杨永坚

二审 | 陆楚一

三审 | 蔡志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