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晚上逃走后,这才发现自己身处贫民窟。
遍地垃圾烟头,下水道老鼠吱吱作响。
昏暗闪烁的路灯下,我被醉鬼拦住去路。
有个男孩将我拉到身后护住。
是十八岁的周则叙。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手臂劲瘦有力。
替我挨下酒瓶时,连声闷哼都没发出。
彼时的我不知是局。
只当是英雄救美的少女怀春。
于是和赶来的爸爸说:
「不是要给我找保镖吗?我就要他。」
保镖只是名头。
那时的周则叙穷得只剩力气。
我得找个由头将他留在身边。
爸爸对他也很欣赏,说这小伙子眼里有光,将来必成大器。
他确实争气。
不过学了两年,就和我一同考上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日,他红了眼眶:
小楚,我欠你和你爸一辈子。」
「如果可以,我想永远留在你身边。」
周则叙会每天六点起床,去校外坐一个小时公交排长队。
只为让我在早八前吃上一口热乎的小笼包
会拿出全部工资只为买支我随口夸过的漂亮胸针
自己起球褪色的毛衣却穿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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