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王小韦 胡刚

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车险相关发展政策不断出台。一是重申保险业“两器三网”功能。2024年9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以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为重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对保险业以及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聚焦保险业组成部分的新能源车险,金融监管总局于今年1月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发〔2025〕4号,以下简称“4号文”),进一步细化新能源车险在损失补偿、风险减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为推动财产保险行业开展风险减量服务,2023年1月发布《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银保监办发〔2023〕7号,以下简称“7号文”),首提风险减量概念并将车险纳入开展风险减量范围。三是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将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将牵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该文件在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业态应用场景顶层设计中指出“推动新技术应用,创新智能交通管理、车联网、智能调度等应用场景,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开拓国际航班空运过境货物转运应用场景,强化城市货运中转功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提升运输效率”,这为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创造契机和重申要求。践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安全是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家对产品质量、保险公司对承保的新能源汽车进行风险减量服务的基本要求,制造厂家、险企相互支撑、协作发展才能为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最大限度消除其后顾之忧,持续优化改善新能源汽车驾乘体验。

推动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笔者建议如下:

首先,发挥新能源车险损失补偿作用。鉴于动力电池质量等方面原因,目前新能源车险尚处于行业性经营亏损状态。根据37号文和4号文,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家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为降低车主养车成本和交通事故理赔成本创造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及时定损理赔助力降低养车成本。

其次,发挥新能源车险风险减量作用。根据37号文、4号文和7号文,承保新能源车险的保险公司在联动制造厂家通过驾乘操作规范手册、视频引导、现场培训等方式提高汽车驾驶者驾驶技能进而降低车辆故障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同时,按照4号文关于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推动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维修成本等因素与商业车险挂钩机制,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更加注重汽车自身质量的安全性和使用经济性,逐步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费率形成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车险价格与风险更为匹配,提高新能源汽车提供车险风险减量服务。

最后,发挥新能源车险风险管理作用。从风险事故后果和烈度看,新能源汽车一旦发生自燃类风险事故,其对社会危害性明显高于燃油车,引发消防等部门参与风险事故处置。着眼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就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经对动力电池、辅助驾驶系统等提出更严标准的新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等要按照4号文的相关要求,依托多部门常态化联系机制、按照自身职责,积极开展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在扭转新能源车险“车主喊贵、险企喊亏”困局的基础上,解决好新能源车险“投保难、投保贵、投保不便”问题。

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车险应用场景高质量发展,是金融行业尤其是保险行业践行金融工作的人民性的必然举措,精耕细作风险补偿、减量、治理工作,既做好本职工作,也为更广阔视野的场景应用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更好促进全域场景应用规模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