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想到,1981年江苏大丰农场的那场退休欢送会上,那个捧着大红花、笑得一脸慈祥的周慧珍,手里曾经握着一把滴血的菜刀。
那天她站在台上,有点手足无措,像是怕弄脏了新衣服的小孩。
她是农场托儿所的“灶头阿姨”,脾气好得离谱,孩子们闹腾把饭扣她身上,她也只是拿手帕擦擦,笑眯眯地说声“没事”。
谁家两口子吵架,都爱找她评理,因为她最讲道理,心最软。
可要是把时间轴往回拨,拨到1945年的上海滩,翻开卢家湾警署那些发霉的卷宗,你会吓得把手里的茶杯摔碎。
这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有时候不是生与死,而是昨天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成了今天这个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的善人。
这事儿吧,得从“詹周氏”这三个字说起。
那时候女人嫁了人,名字就没了,像个物件一样被打上标签。
她本名叫周春兰,从小命苦,爹妈没把她当人养,像扔垃圾一样把她卖进了典当行。
二十一岁那年,老板看她到了岁数,就像处理一件死当的旧衣服,顺手赏给了那个叫詹云影的男人。
詹云影是个什么货色?
典型的“窝里横”。
在外面见人点头哈腰,像条没骨头的狗;一回到家关上门,那就是土皇帝。
他在外面受了气,也不敢吭声,全攒着回家发泄在老婆身上。
那时候上海滩繁华是真繁华,乱也是真乱。
名伶阮玲玉受不了闲言碎语吞了药,那是名人的死法。
而像周春兰这样的底层女人,每天面对的是拳头、皮带,还有无休止的辱骂。
她想过死吗?
再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死可能比活着容易。
但老实人被逼急了,才是最可怕的。
1945年3月20号凌晨,詹云影又是醉醺醺地回来。
没有争吵,因为他不需要理由就能动手。
就在那一刻,一直逆来顺受的周春兰,脑子里那根名为“忍耐”的弦,崩断了。
她没哭,也没求饶。
等男人睡死过去,她去厨房拿了把菜刀。
接下来的事儿,卷宗里写得让人头皮发麻。
她把他杀了,而且不是捅一刀那么简单。
她像是要把这辈子的恐惧都切碎一样,把尸体分成了16块,装进了一只酱园弄特有的皮箱里。
极度的恐惧往往会催生极度的冷静,那一刻她想毁灭的不是丈夫,而是那个让她瑟瑟发抖的噩梦源头。
案发后,整个上海滩都炸了。
按照大清律例或者民国法律,杀夫那是大逆不道,枪毙十回都不够。
一审判决下来,果然是死刑。
周春兰那时已经在等死了,心如死灰。
可谁都没想到,这事儿竟然迎来了惊天反转。
那时候上海的报纸铺天盖地都在登这个案子。
老百姓看着看着,味儿不对了。
这不是个变态杀人狂的故事,这是一个被旧社会吃人的婚姻制度逼上绝路的苦命人啊。
著名女作家苏青在《万象》杂志上发文,直接替她喊冤。
大批的市民,尤其是妇女团体,开始给法院写信求情。
那阵势,就像现在的全网热搜,根本压不住。
大家都在问: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她不被打死,凭什么要她在他手里等死?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二审改判无期,后来又改成了有期徒刑15年。
这在当时简直就是个奇迹,可以说是民意硬生生从阎王爷手里把人抢了回来。
但真正救了她命的,不是律师,是1949年。
天亮了,世道变了。
她被送到了苏北大丰农场。
在这儿,没人再叫她那个带着血腥味的“詹周氏”。
新政权把她当成了需要改造的旧社会受害者,而不是单纯的罪犯。
她在农场里学会了认字,那双曾经握刀的手,拿起了绣花针。
苏绣这活儿讲究心静,她心真静下来了。
年年评先进,年年拿奖状。
1959年,刑满释放。
按规矩她可以回上海,也可以回老家。
但她做了一个极其聪明的决定:留下来。
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把过去埋进土里,然后在那堆土上种出花来。
她给自己改名“周慧珍”,彻底告别了前半生。
经人撮合,她嫁给了一个伤残退伍军人。
那男人老实巴交,知道她以前“犯过事”,但从来不问细节。
两口子过日子,平淡得像白开水,却也是她这辈子喝过最甜的水。
后半辈子,她在托儿所里给孩子们做饭、缝补丁。
那些年轻的父母哪知道,这个笑眯眯给孩子擦嘴的老奶奶,当年可是轰动全国的“酱园弄杀夫案”主角。
她用后半生的几十年光阴,一点点洗掉了手上的血迹。
她在赎罪吗?
又或则,她只是终于有机会,做一个普普通通、有血有肉的女人。
直到1990年代她去世,很多农场的老职工才知道这段往事。
大家听完除了震惊,更多的是唏嘘。
如果她早生十年,肯定早被处决了;如果晚生十年,或许有法律保护她,不用走这步绝路。
她卡在了那个新旧交替的缝隙里,用最惨烈的方式活了下来。
她的墓就在大丰的一片野地里,没什么排场,只有风吹过杂草的声音。
上海市档案馆藏:《詹周氏杀夫案卷宗》,1945年。
苏青,《为詹周氏呼吁》,刊于《万象》杂志,1945年。
江苏省大丰农场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大丰农场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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