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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山西省司法学校的批复》(成文日期11月12日)公开发布,根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相关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批复——

同意撤销山西省司法学校建制,学校公章、法人签名章保留至现有在校生毕业。

原山西省司法学校的人、财、物等办学资源全部并入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山西省司法学校现有在校生由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和管理,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