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置设备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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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结束,交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设置地点相关路口、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取证及查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交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