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盛明兰,你为何要如此羞辱我?!”

蓉姐儿通红着双眼,声音都在发抖。

她面前的桌上,摊着那张被全京城传为笑柄的嫁妆单:

城郊薄田二十亩,压箱银两千。

这寥寥几行字,像一记火辣辣的耳光,打在顾家嫡女的脸上。

她不明白,为何以精明和财富著称的嫡母盛明兰,要用这样一份寒酸到可笑的嫁妆,将她推进深渊。

“是不是因为我娘的出身,你打心眼里就瞧不起我?你是不是就想看我在婆家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面对女儿泣血般的质问,盛明兰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她只是平静地开口,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却重重砸在蓉姐儿心上:

“这份嫁妆,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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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顾侯府要办喜事了。

这个消息在京城里没有用脚走,是直接飞起来的。府里最下等的杂役婆子,在井边打水时腰杆都挺得笔直,好像那井水里能照出她的体面来。

红绸子一捆一捆地从库房里搬出来,挂满了府里所有能挂的地方,风一吹,整座侯府就像一片晃动的红色海洋,喜庆得有些吓人。

蓉姐儿要定亲了。

男方是翰林院新贵,沈辞。

顾廷烨坐在上首的太师椅里,手里盘着两颗核桃,咯咯作响。他的嘴咧着,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谁都像看自家亲戚。

他对身边的明兰说:“这门亲事,好。”

明兰手里正拿着一本账册,头也没抬,只是从鼻子里“嗯”了一声,像赶走一只飞到眼前的蚊子。

顾廷烨不在乎她的冷淡,他沉浸在自己的高兴里,接着说:“沈家是清流,祖上几代都是读书人,家里干净。不像咱们这些在刀口上舔血的武将,身上总有一股子泥土和铁锈味。”

他顿了顿,又说:“沈辞那孩子,我让人去查过了,也亲眼见过,人长得周正,性子也稳,不跟着那帮纨绔子弟胡闹。蓉儿嫁过去,我不担心。”

蓉姐儿今年十六,身量彻底抽开了,站在那里,像一棵刚刚打苞的玉兰树,亭亭玉立,风吹过来的时候,会带着一点怯生生的香气。

她躲在十二扇紫檀木雕花的屏风后面,偷偷听着父亲的话,脸颊烫得像揣了个小火炉。

她见过沈辞。

就在上个月英国公府办的马球会上。那天京城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都去了,场上尘土飞扬,呼喝声震天。

沈辞没在场上,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月白长衫,独自坐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面前摆着一壶清茶。

他的安静,和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

蓉姐儿的马受了惊,冲出了赛道,正好停在他面前。她勒住缰绳,有些狼狈地看过去。

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惊慌或嘲笑,只是抬起头,静静地看着她。然后,他举起手里的茶杯,对着她遥遥一敬,嘴角弯了一下,算是个笑容。

就那一下。

蓉姐儿的心跳,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停了一瞬,然后又疯狂地跳动起来。

现在,这个要娶她的人,就是他。

京城里的人都在说,顾家大小姐蓉姐儿,真是掉进了福窝窝里,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他们说,有顾侯爷这样的爹护着,还有盛明兰那样一个掌着诺大家业的嫡母疼着,往后的路,闭着眼睛走都是用金子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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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蓉姐儿听到这些话,一半是蜜糖,一半是黄连。

高兴的是沈辞这个人,是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害怕的,是她自己,是她那个像影子一样跟着她的出身。

她的娘,是朱曼娘。

一个在戏文里唱着别人悲欢离合的女人,一个最后自己也活成了一出悲剧的女人。

这事儿,是蓉姐儿心里一根烂了根的刺,平时感觉不到,可每到要紧关头,就会往肉里扎,疼得她喘不过气。

她被记在嫡母明兰名下,府里上下都恭恭敬敬地叫她“大小姐”。可她自己心里清楚,她和嫡亲的弟弟团哥儿,是不一样的。

团哥儿是太阳底下的花,她是墙角阴影里的草。

她怕沈家那样的清流人家,嘴上客客气气,肚子里却把她从头到脚都鄙夷了一遍。

她怕那些穿着绫罗绸缎的夫人们,聚在一起喝茶时,会拿她的出身当下饭的小菜,言语间都是施舍般的同情和心照不宣的轻蔑。

所以,她把“体面”两个字,看得比天还大。

她需要一份嫁妆。

不是一份寻常的嫁妆,而是一份能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上的,一份能让她抬头挺胸走进沈家大门的嫁妆。

她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想象着那份嫁妆单子,长得从桌上拖到地上,上面写满了田庄、铺子、金银、古玩。

她想象着沈家的亲眷打开单子时,那一张张惊得合不拢的嘴。

只有那样,她才能感觉到安全。

她旁敲侧击地跟父亲顾廷烨提了一嘴,说自己担心嫁过去被人小瞧。

顾廷烨那时候正在院子里擦他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听了这话,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院子里回荡。

“我的女儿,谁敢小瞧?”他把剑往鞘里一插,发出“噌”的一声脆响,“放心,爹别的没有,钱有的是。嫁妆的事,包你满意,保管是京城里独一份儿!”

有了父亲这句话,蓉姐儿的心放下一大半。

还有一小半悬着。

因为她知道,真正操办嫁妆的人,是嫡母明兰。

整个顾侯府都像一锅烧开了的水,只有明兰的书房,安静得像一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明兰没跟她提过一个关于嫁妆的字。

她只是隔三差五把蓉姐儿叫过去,丢给她一堆账本,让她学着看。

“这个月采买木炭的银子,比上个月多支了三十两,你看看是为什么。”明兰的手指点在账本上,声音平平的,听不出喜怒。

蓉姐儿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一个头两个大,心里急得像有蚂蚁在爬。

她想问嫁妆的事,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不敢。

明兰太静了,静得让她心里发慌。那份平静背后,好像藏着她看不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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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送嫁妆单的日子到了。

按规矩,在纳征之前,男方家要先看到女方的嫁妆单子,以示诚意和尊重。

沈家那天,亲戚朋友来了一屋子。说是来帮着参谋参谋,其实都是伸长了脖子,等着看顾侯府的泼天富贵。

沈母穿着一身特意新做的绛紫色褙子,满面春风地应酬着众人。

她嘴里客气地说:“我们沈家是读书人家,不重这些身外之物,只要孩子们和和美美的,比什么都强。”

话是这么说,但她脸上的得意和期待,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顾家的管事终于来了,捧着一个雕花紫檀木的匣子,步子走得四平八稳。

屋子里一下就静了下来。

沈母笑着站起身,亲手接过了那个匣子。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她打开了它,取出了那份万众瞩目的嫁妆单。

纸是上好的澄心堂纸,带着淡淡的墨香。

沈母脸上的笑容,在看到纸上字迹的那一刻,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僵住了。

她以为自己眼花了。

她把纸凑近了些,又看了一遍,然后又看了一遍。好像那上面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了。

屋子里静得能听见一个远房堂嫂紧张的呼吸声。

嫁妆单上,就那么孤零零的几行字:

城郊薄田二十亩。

头面四套。

四季衣裳八套。

压箱银,两千。

没了。

就这么多。

一个离得近的堂嫂,仗着和沈母关系好,探头看了一眼。她先是愣住,随即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赶紧用袖子捂住嘴,可那笑声就像一颗石子,砸进了平静的油锅里。

整个屋子的人都炸了。

“二十亩薄田?我没听错吧?城郊的薄田能值几个钱?侯府嫁女儿,就给这个?”

“头面四套,衣裳八套……这,这连我们家商户嫁女的添妆都比不上啊!”

“盛明兰也太抠门了吧!这是打发叫花子呢?”

“我就说,到底不是亲生的,嘴上说得再好听,一到真金白银的时候,就露馅了!”

消息像长了翅膀,不等天黑,就飞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添油加醋地编成了段子,酒楼里的食客们把这事当成了最好的下酒菜。

“天下第一吝啬后娘”,这个名号,就这么结结实实地扣在了盛明兰的头上。

04

蓉姐儿是在自己绣嫁衣的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

她正低着头,一针一线地绣着嫁衣上的一对鸳鸯。那鸳鸯的羽毛,她用了十几种颜色的丝线,绣得栩栩如生。

她的小丫鬟春桃,哭丧着脸从外面跑进来,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

“小姐……小姐……”春桃结结巴巴,把外面传的话学了一遍。

蓉姐儿手里的针,“噗”的一下,狠狠扎进了指头里。

一滴鲜红的血珠子,一下子就冒了出来,迅速在她白皙的指尖晕开,然后滴落下去,正好染红了那只鸳鸯的眼睛。

她感觉不到疼。

她只觉得耳朵里“嗡”的一声,整个世界都在旋转,眼前发黑。

她手里的绣绷“啪”地掉在地上,那只红了眼睛的鸳鸯,正对着她。

她扔下手里的一切,提着裙子就往外跑,像一头发了疯的小鹿,不管不顾地冲向明兰的书房。

她一脚踹开了那扇厚重的门。

“母亲!”

她的声音都在抖,因为愤怒和羞辱,眼睛红得像要滴出血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我?!”

明兰正坐在窗边的榻上看书,阳光透过窗棂照在她身上,安静得像一幅画。

听到这巨大的声响和质问,她只是慢慢地抬起头,脸上没什么表情,既不惊讶,也不生气。

“是不是因为我娘的出身,你打从心眼里就瞧不起我?”蓉姐儿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你是不是就想看着我,到婆家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屋子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压得人喘不过气。

过了很久,明兰才合上手里的书,把它轻轻放在旁边的几案上。

她站了起来,走到蓉姐儿面前。

她没有去擦蓉姐儿的眼泪,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蓉姐儿哭得更凶了,她听不懂,也不想懂。

“日子,是你自己过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明兰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把小锤子,一下一下地砸在蓉姐儿的心上。

“这份嫁妆,”明兰看着她,眼神里有一种蓉姐儿从未见过的深邃,“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东西。”

蓉姐儿愣住了。

她看着眼前这张平静的脸,只觉得无比的陌生和寒冷。她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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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顾廷烨是在城外的军营里听到这件事的。

一个从京城来送公文的亲兵,支支吾吾地把京城里的传言告诉了他。

顾廷烨听完,脸当场就黑了。他把手里的帅印往桌上重重一拍,震得茶杯都跳了起来。

他什么都没说,翻身上马,快马加鞭地赶回了侯府。

他一身风尘,靴子上的泥都没来得及擦,带着一身寒气,直接冲进了明兰的屋子。

“盛明兰!”

他很少这样连名带姓地喊她,声音里全是压抑不住的火气,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明兰正坐在灯下,手里拿着一根簪子,在拨弄灯芯,让火光更亮一些。

她听到声音,手稳稳的,一点没抖。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顾廷烨气得在屋里来回踱步,地板被他的军靴踩得咚咚作响。

“我顾廷烨拿命换来的富贵,不是让我的家人被人戳脊梁骨的!你这样做,让蓉儿以后在婆家怎么做人?让我的脸往哪儿搁?”

他停下来,指着外面,声音更大了:“现在全京城都在笑话我们家!笑话蓉儿!笑话我!”

明兰终于放下了簪子,抬起头。灯光下,她的脸一半明一半暗,眼睛里带着一丝深深的疲惫。

“二郎,”她轻声说,“你坐下,喝口茶。”

“我不喝!”顾廷烨一挥手,“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解释!你让我在女儿面前,怎么交代?”

明兰看着他,看了很久。

她没有解释,只是又说了一遍:“二郎,信我这一次。”

顾廷烨看着她,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想发火,想掀了这张桌子,可看着明兰那双平静得像深潭一样的眼睛,他所有的火气,都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有劲儿没处使。

最后,他一拳狠狠砸在旁边的柱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他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背影里全是失望和愤怒。

夫妻俩之间,第一次出现了一道看不见的裂痕,又深又冷。

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蓉姐儿在一片流言蜚语和无数道同情的目光中,被花轿抬进了沈家的大门。

那天的锣鼓声,她听着都像是嘲笑。

婚礼上,沈母脸上的笑容,像是用尺子量过的,多一分都没有,假得让人心寒。那些曾经对她笑脸相迎的亲戚们,看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探究和轻蔑。

整个婚礼,蓉姐儿都死死地低着头,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天大的笑话,被人摆在台子上,供全京城的人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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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嫁进沈家的日子,果然不好过。

就像一碗温水,看着不起波澜,喝下去却能凉到心里。

定亲时那个把她夸上天的和蔼婆婆,像是换了个人。

吃饭的时候,沈母会慢悠悠地夹一筷子青菜到蓉姐儿碗里,笑着说:

“蓉姐儿啊,多吃点青菜。咱们沈家是清流,不图钱财,可过日子也不能光喝西北风不是?”

这话里的意思,就是嫌她嫁妆少,不能帮衬夫家。

蓉姐儿只能低下头,默默地把那根青菜吃下去,嘴里满是苦涩。

她的丈夫沈辞,待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体贴。

可他是个出了名的大孝子,母亲说的话,他不敢不听。每次沈母明里暗里地敲打蓉姐儿,他都只能在一旁露出为难的神色。

事后,他会回到房里,拉着蓉姐儿的手,轻声安慰她:

“蓉儿,母亲没有恶意,她只是……只是操心家里的生计,你别往心里去。”

这种安慰,让蓉姐儿觉得更加憋屈和孤独。

她在这个家里,像个外人,活得小心翼翼,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日子就在这种压抑的气氛里过了一年。第二年开春,沈家出事了。

沈辞的父亲,沈侍郎,在朝堂上因为漕运改道的事情,梗着脖子跟皇帝跟前的红人,户部尚书,顶了几句嘴。

一本奏折递上去,说他结党营私,阻碍国策。皇帝大怒,当即下令罢官免职,永不叙用。

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就塌了。

祸不单行。

沈家早些年为了贴补家用,投了一大笔钱在江南的丝绸生意上。可前线战事一起,运河被封,那批货全烂在了仓库里,投进去的钱血本无归。

沈家一下子就陷入了绝境。

以前的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很快就要靠变卖祖产过日子了。家里整天愁云惨淡,下人都遣散了好几个。

这天晚上,沈母把蓉姐儿叫到了她的房里。

她不再伪装了,脸上的皮肉都耷拉着,挂着一层冰霜,眼睛里全是怨毒。

“你父亲是手握重兵的顾侯爷,你嫡母掌着几辈子都花不完的家财!”她的声音又尖又利,像指甲划过铁皮,“现在沈家有难,你难道就眼睁睁看着我们去死吗?”

蓉姐儿站在那里,手脚冰凉。

“我命令你,”沈母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蓉姐儿的鼻子吼道,“立刻回娘家去!去求你父亲和你嫡母,让他们拿出三万两银子来!否则,我们沈家就完了!”

蓉姐儿哭着摇头,嘴唇都在哆嗦:“我……我不能开这个口。”

回去求他们,不就等于承认自己输得一败涂地了吗?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她离了娘家就是个一文不值的废物吗?

“呵。”

沈母看着她,发出一声冷笑。

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泛黄的纸,狠狠地拍在桌上。

“你不去求?好!”她指着那张纸,眼神像刀子一样,“你那二十亩破地,连口水井都没有,荒了快两年了!我明天就找人把它卖了,能换几个钱是几个钱!”

“你这个顾家大小死,也就剩下这点用处了!”

那张纸,正是蓉姐儿的嫁妆地契。

蓉姐儿看着桌上那份象征着“耻辱”的地契,浑身都在发抖。丈夫沈辞在一旁,拉着她的袖子,眼里含着泪,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痛苦地看着她。

她的人生,好像走到了一个死胡同。前面是悬崖,后面是追兵。

她颤抖着伸出手,拿起了那张薄薄的地契。

一滴眼泪“啪嗒”一下,滴落在“薄田二十亩”五个墨字上,迅速晕开了一片模糊的水渍。

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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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蓉姐儿在自己的房间里,坐了一整夜。

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她想起了明兰。不是那个给了她一份“羞辱”嫁妆的嫡母,而是那个在书房里,逼着她看那些枯燥账本和杂书的嫡母。

她想起明兰在她出嫁前一天,塞给了她一封信。信很厚,里面没有叮嘱她如何孝顺公婆,如何讨好丈夫,只是反复写着一句话。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任何看似无用之物,必有其可用之处。你要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脑子去想。”

她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

她不回娘家求援。

她要去看看那片地,那片所有人都认为是“破烂”的地,那份她耻辱的根源。

她没有惊动沈家任何人,只带了两个自己陪嫁过来的、最忠心的下人。她换上了一身朴素的布衣,坐着一辆最不起眼的青布马车,在清晨的薄雾里,往城郊去了。

马车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颠簸了快一个时辰,才在一个荒凉的地方停了下来。

它不是京郊常见的黑土或沙土,而是一种泛着灰白色的黄土。

蓉姐儿的心沉了下去,这样的土地,一看就不是能种出好庄稼的料子,难怪叫“薄田”。

她不死心,蹲下身,抓起了一把土。

那土在手里,感觉细腻而有粘性,稍微用点水,就能捏成团。

她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道闪电划破了她心中的迷雾。

她想起明兰曾让她当故事书看的那些杂书,其中有一本叫《南窑笔记》的,里面详细讲过景德镇烧制上等白瓷的秘诀。

秘诀,就在于一种特殊的瓷土。

书里管那种土叫“高岭土”,描述的质感、颜色,就和她手里这把土一模一样!

她激动得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她站起来,跑到地头,想看得更清楚些。她发现,这二十亩地的尽头,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