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庭的调解工作,让我们能继续在这里经营,真的是帮了我们个体户的大忙!”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车村法庭依靠“实地调查+基层调解+法庭释明”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当庭履行。

案情回顾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某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由被告承租开展电子产品销售,后因被告乙某连续三年未缴纳租金,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乙某的租赁合同,并缴纳全部店铺租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研判案情,识别出该案面临的两重挑战:一是被告通信处于失联状态,且户籍地位于偏远山区,诉讼文书送达困难;二是案件涉及企业主体,处理效率与效果直接关系双方经营发展,亟待高效、稳妥化解。

作为“枫桥经验”的基层实践者,车村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在送达环节,法庭统筹调度,由驻庭调解员走访摸排被告实际住址,书记员持续尝试电话联络,法警则驱车深入山区,奔赴被告户籍地直接送达,形成“线上+线下、询问+查找”的立体化送达路径,全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从实质上化解矛盾,法官主动与原告企业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其经营顾虑与真实诉求,精准梳理争议焦点。调解过程中,法官注意到被告乙某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持续亏损,但仍希望继续履约。若简单判决解除合同,虽能结案,却可能使一方经营陷入停滞,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基于此,法官从法理、情理、经营实际多维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聚焦持续经营、合作共赢的核心利益,逐步缩小分歧。

经一上午耐心协调,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乙某当庭支付所欠60000余元租金,原告甲公司也不再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双方继续开展合作。

车村法庭巧用基层力量为纠纷解决提速度,坚持“多从企业和群众角度想问题办事情”让调解程序显温度,以释法说理让调解结果有力度,做到涉企诉讼的实质化解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朱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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