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狗温顺不咬人”“拴绳限制狗自由”——这些养犬人的侥幸说辞,即将失去立足之地。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明确将遛狗不拴绳从违规行为升级为违法行为,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他人受伤的,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及一千元罚款 。这根小小的牵引绳,从此成为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标志着我国养犬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遛狗不拴绳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河北邯郸女子被未拴绳的大型马犬撞击身亡,成都大学生因突然窜出的无绳犬绊倒导致开颅手术,常州市民躲避不拴绳大狗时腰椎骨折构成九级残疾 。这些案例背后,是养犬人责任意识的缺失,更是规则约束的薄弱。此前,多地虽有养犬管理规定,但“违规”定性导致处罚力度不足,不少人对“拴绳要求”视而不见。而怕狗人士的恐惧、过敏人群的困扰、公共空间的安全隐患,却成了无法回避的民生痛点。
此次“拴绳入法”,是对公众诉求的精准回应,更是对公共利益的坚定守护。法律的升级绝非小题大做,而是厘清了“养犬自由”与“公共安全”的边界——养狗是个人权利,但当这份权利影响到他人安危,就必须受到法律规制。新法规构建的阶梯式处罚体系,既体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也彰显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从深圳对未束犬链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到贵阳将不文明养犬纳入黑名单制度,各地的实践已证明,明确的法律责任能有效倒逼养犬人规范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拴绳入法”本质上是双向保护。对路人而言,牵引绳是安全屏障,能避免意外受伤;对犬只本身来说,这根绳子也是“生命线”,可防止其走失、被车辆撞伤或误食有毒物品 。真正的爱狗,不是放任其在公共空间肆意奔跑,而是用责任为其撑起安全的生存环境。正如《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所倡导的,养犬人是犬只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文明养犬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遛狗必拴绳”从法律条文转化为自觉行动,既需要执法部门通过“电子犬牌+AI抓拍”等技术强化监管,也需要社区、物业等多方联动开展宣传引导。当每一位养犬人都能主动牵起牵引绳,当“拴绳是法定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我们的城市才能实现人宠和谐共处。
一根牵引绳,拴住的是养犬人的责任,守护的是公共空间的安宁。从违规到违法的跨越,不仅是处罚力度的升级,更是文明素养的进阶。期待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越来越多养犬人能摒弃侥幸心理,用规范行为诠释爱与责任,让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既有温度,更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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